最近看到一個有趣的商標案例,很典型,其間細節也是品牌布局比較容易疏忽的一點,今天來給大家分析一下。
這個案例中涉及的商標名稱是“百果園”,涉及的公司有兩家:原告為海南的東方祥麟蘋果基地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海南百果園”),擁有31類“百果園”商標。成立于1996年,于1999年6月1日第31類“百果園”商標,核定使用在“鮮水果、甘蔗、新鮮蔬菜”等商品上,2000年10月28日獲準注冊。在海南知名度高。
被告是擁有35類“百果園”商標的深圳百果園實業發展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深圳百果園”),始于1997年,2002年申請了多件“百果園”商標,包括被稱為“萬能商標”的第35類,用于廣告宣傳等服務,而后,又陸續在其他類別對“百果園”商標進行了申請和保護。
刨除類別,就時間來講,“海南百果園”注冊商標早于“深圳百果園”,因此索賠9100萬余元。但是“深圳百果園”在水果門店招牌、自媒體、小程序、餓了么、支付寶等平臺使用“百果園”商標,符合第35類服務商標范圍。相反,“海南百果園”在種植加工、授權門店零售的方面使用,儼然已超過其商標規定的31類。
且商標名字雖然相同,但類別不同,且商標本身也有區別,因此二者注冊的商標并不構成相似,一審最終駁回原告訴訟。二審維持原判,并判決為終審判決。兩次的訴訟受理費用也由“海南百果園”支付。
總結來講,“百果園”商標,類別不同,商標主題亦不相同。作為31類商標擁有者的“海南百果園”,只有在產品上使用商標的權利,而作為35類商標所有權人的“深圳百果園”,卻可以在開店時當作店招來使用。所以,企業發展初期,一定要根據所確定的經營范圍全方面進行商標保護,以避免后期存在的維權隱患。
在這里延伸一下,35類商標在業界有“萬能商標”之稱,其隸屬服務性商標,包括9大近似群組及上百個下屬小項內容,幾乎覆蓋了所有行業,比如電商平臺、互聯網企業、連鎖加盟、商超便利店、商業服務、咨詢公司、廣告公司、策劃公司、設計公司、傳統企業等。也就是說無論哪行哪業打造企業文化、品牌布局,35類的商標注冊很大程度上是必要存在的,尤其是在如今市場經濟壓力大的社會背景下,明確所需、在先申請則顯得更為重要。
最后的最后,讓我們一起來祝福我們偉大的祖國,畢竟最新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的專利、商標申請量均名列世界第一!中國!加油!